實習生彭蓉
9月17日,廣東佛山一名廢紙打包廠員工在工作時發現書中藏有約20張百元現金,事后,工廠老板將這筆錢平分給廠內3名工人,9月19日,此事在網上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調侃,“現在入職還來得及么?”也有網友質疑,“這是否需要報警,讓警方處理這筆錢?”
9月19日,感謝與該廢紙打包廠老板陳先生取得聯系,陳先生介紹,他們公司主要從事得工作是廢品分揀,當時工廠里有三名工人正在進行廢紙分揀,其中有一位工人在書中發現了約20張人民幣,隨即陳老板便將這2000元分給三位工人,“一般逢年過節遇到這種事情會比較多,但是能撿到2000塊錢得情況屬實較少,平日里大多會撿到一些小首飾。”
9月19日,此事在網上引發熱議。有網友笑稱“這是哪位男士得私房錢被繳了”,也有網友表示“估計很多人都曾干過這種事”,也有網友直言,“如果有失主找上來該怎么辦?”
對此,感謝了相關律師,湖南省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認為,這是不當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得,受損失得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得利益。“收廢品收到書里面夾著錢,很明顯是當事人遺忘得結果,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該2000多元錢,因此屬于不當得利,當事人索要時應當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