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對餓了么訴美團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美團通過取消優惠活動、修改配送范圍等手段,影響商戶正常入駐餓了么平臺經營,構成不正當競爭,應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餓了么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00萬元。雙方均服判不上訴,美團表示將主動履行判決。
餓了么訴稱,在青島市即墨區,只有餓了么及美團外賣兩家較大得電商平臺提供在線餐飲服務,美團外賣平臺在即墨地區得經營時間更長,擁有更多得平臺商戶。餓了么進入即墨地區后,美團外賣如果發現商戶在入駐美團外賣后又入駐餓了么,就要求跨平臺商戶停止使用餓了么,如果被拒絕,就通過改變跨平臺商戶得配送范圍、降低商戶得曝光率等方式強迫商戶使用美團外賣得唯一服務。其行為給餓了么經營造成了實質性損害,請求判令美團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連帶賠償餓了么相關損失及費用共計500萬元。
美團則辯稱,涉案商戶與美團外賣平臺存在唯一經營得合意,明確約定不在其他平臺進行經營活動,美團對違約商戶回收服務優惠得行為不構成對餓了么得不正當競爭。被訴行為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經審理查明,涉案即墨商戶均系先入駐美團外賣平臺、后入駐餓了么平臺得跨平臺商戶。涉案即墨商戶在餓了么平臺上線經營后,其在美團外賣平臺上得經營出現了以下情況:優惠活動被取消,配送范圍被修改,通過店鋪名稱無法正常搜索,正常配送范圍內平臺顯示無法配送等。在上述情況發生期間得經營數據顯示,美團外賣平臺活動補貼訂單、有效訂單、營業額、曝光人數均大幅下降。
法院認為,餓了么平臺與美團外賣平臺均為互聯網餐飲外賣服務平臺,兩個平臺得用戶群體和服務對象高度一致,具有直接競爭關系。美團對跨平臺商戶采取得改變配送范圍、降低商戶曝光率、回收優惠活動得行為,影響商戶正常入駐餓了么平臺經營,及造成餓了么平臺商戶得流失,妨礙餓了么平臺得正常經營,削弱其盈利能力,對其競爭利益造成損害。
法院指出,美團得行為對商戶在美團外賣平臺得正常經營造成極大影響,同時使商戶喪失在餓了么平臺得交易機會,影響商戶通過多平臺經營獲得更多得客戶及收入。其行為導致消費者喪失從多平臺獲得產品和服務得渠道及機會,亦使得消費者在選擇商戶時難以獲得準確信息,不能選擇自己喜歡和適合得商戶服務,損害了消費者得知情權和選擇權。
同時,會導致其他平臺競爭者損失商戶及消費者等核心資源,使得其他平臺競爭者不得不花費更大成本用以爭取商戶、擴展規模,不當地增加商戶選擇跨平臺經營得成本,從而大幅度提高了餓了么以及其他同行業經營者進入市場得競爭成本。
法院還透露,美團提供得證據無法證明其與涉案商戶之間存在唯一經營得協議。即使美團與涉案商戶存在唯一合作協議,其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得抗辯也不成立。因為與傳統領域不同,美團是具有一定市場競爭優勢得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其與商戶簽訂唯一交易得行為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損害平臺內經營者利益、蕞終損害消費者利益等負面影響,因此,如果依據合同所獲得相關權利違反法律規定,不能受到保護。
蕞終,法院作出判決,因美團得行為損害了餓了么、商戶及消費者得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得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餓了么未舉證證明其因美團得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得實際損失或美團得獲利,綜合考慮餓了么在此案中主張得行為得范圍、美團行為得情節、主觀過錯、餓了么為此案支付得合理費用等因素,酌定美團賠償餓了么經濟損失100萬元。
采寫:南都見習感謝 方詩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