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是我國近代的大文豪,他執(zhí)筆將吃
人不吐骨頭的封建社會寫得淋漓盡致。魯迅有過兩次婚姻:第一個妻子是朱安,她是魯迅先生的合法妻子,比魯迅年長三歲,是魯迅母親親自挑選的兒媳。
但是魯迅并不喜歡朱安,即使完婚魯迅也一直在外圍,與她相處的日子極少,只是掛著魯迅妻子的名獨(dú)身生活。而在魯迅教書之時與自己的學(xué)生許廣平女士相愛,并在自己47歲之時與之同居,之后誕下唯一的兒子周海嬰。
魯迅
有人可能想,既然魯迅不喜歡朱安女士,為何不選擇離婚呢?其實(shí)在那個封建時代,流言蜚語能把一個人活活逼死,魯迅知道一旦與朱安離婚,她必定會遭受到死亡或者非人的遭遇,所以直至魯迅逝世,也并未與她解除婚姻關(guān)系。
世人皆知,魯迅與許廣平女士膝下僅有一子,但眾人不知許廣平女士和魯迅還有一個干兒子名叫廖立峨。此人之所以不為眾人所知,是因?yàn)楹髞眙斞概c他斷絕了關(guān)系。
魯迅
然而說這句話之時,廖立峨已經(jīng)在魯迅先生家白吃白喝住了7個月,甚至在離開之時,還嫌魯迅先生所給路費(fèi)不夠,便將一些值錢的東西偷了去。我們常說魯迅先生看人極準(zhǔn),文筆極其細(xì)膩,但對于廖立峨?yún)s是“看走了眼”。這廖立峨究竟是何等人物,竟然瞞過了先生的慧眼?事情還得從頭說起:
魯迅和周海嬰
廖立峨出生于1904年,廣東興寧人,曾是魯迅在廈大的學(xué)生,平日里沒事就前去“探望”魯迅,可謂是百般討好,日積月累魯迅對此人還是有了些好感。
1927年,魯迅離開廈大前往廣州中山大學(xué)任教,這個學(xué)生又追隨魯迅一同前去。然而魯迅到廣州任教不久,又前去上海景云里,這個“陰魂不散”的廖立峨又趕往前來,最可恨的是還帶上了妻子以及兄長等家眷。
據(jù)許廣平女士回憶:“立峨在1927年1月30日到9月29日,前去魯迅住處高達(dá)38次,并且獲得了魯迅贈送的《桃色的云》等書籍共6冊以及學(xué)費(fèi)。而在1928年1月8日,立峨攜帶著妻子及其兄長來到了上海,并且居住在旅館內(nèi),說是來送立峨上學(xué)的。”
魯迅與廖立峨(后排站立者)
到達(dá)上海不久后,廖立峨立馬給魯迅寫了一封信,信的內(nèi)容應(yīng)該是說自己沒錢付清旅館費(fèi)用,希望得到魯迅的幫忙。接到旅館送來的信后,魯迅叫上其弟周建人在深夜冒著傾盆大雨前去旅館幫廖立峨把費(fèi)用付清。
魯迅是一個老好人,生怕廖立峨無處可居,便把他們?nèi)齻€都帶回了家。然而這三個人在魯迅家住上了一陣子之后,其妻與兄長并無返鄉(xiāng)之意,三人像是在自己家一樣大吃大喝,既沒有人愿意出去工作,也沒有人愿意幫忙做家務(wù)事。
魯迅念著廖立峨曾經(jīng)多次來探望自己,也不好說什么。但這些人不僅要吃要住,還伸手要零花錢,說是交學(xué)費(fèi),為了騙過魯迅先生,廖立峨和他的兄長還在樓上裝模作樣地讀起了書來,但只要魯迅一出門兩人或是呼呼大睡,或是飲酒作樂。
魯迅日記中記錄的生活開銷
魯迅甚是愛才,尤其愿意資助讀書人,于是又讓廖立峨等人住了些時日。但魯迅覺得廖立峨整日待在家中也學(xué)不到什么東西,于是前去書店與老板協(xié)商:廖立峨去書店工作,先生每月給書店老板30元,這些錢讓老板給廖立峨發(fā)工資。
魯迅其實(shí)也是不愿意廖立峨出去工作掙錢來增加收入,他是想借此機(jī)會讓他可以在書店多看些書,又能有工資拿,讓他心里好過些。但是像這種好吃懶做又厚顏無恥的人怎么能明白魯迅的良苦用心,廖立峨自認(rèn)為薪資過少,不久后便辭職不干了。
魯迅一家
但是僅靠魯迅先生和許廣平女士任教教書所得的微薄收入,終究是養(yǎng)活不了廖立峨這一大家子。終于有一日家里揭不開鍋了,廖立峨的妻兄問魯迅先生要了路費(fèi)與住宿費(fèi)才辭別。然而沒過多久,廖立峨的兄長又來了,說在廣東找不了事干,沒法生存,就想來上海找點(diǎn)工作做,魯迅先生就又給了他點(diǎn)住宿費(fèi)。
但是沒過幾日,他又來了說在上海也找不到工作,又要問了些錢說回廣東去。而魯迅此時還不知道,當(dāng)初廖立峨的妻子曾經(jīng)在與鄰居閑談時是這樣說的:“俺們來是給他們當(dāng)兒子兒媳的,他倆還得指望我們照料著,每日伺候他倆可累死老娘了。”
不久后,因?yàn)椤案锩膶W(xué)”事件,魯迅丟了工作,僅靠著妻子許廣平掙得的幾個錢維持生活。然而魯迅卻不曾虧待廖立峨,除了供他吃供他喝之外,還將一些閑錢塞給他。但是隨著生活越來越拮據(jù),能給他的錢也越來越少,這讓廖立峨十分不滿。
終于有一天廖立峨再也憋不住了,在飯桌上直接說出自己因?yàn)榫幼≡隰斞讣抑袀涫苋速H低,提出了要與魯迅斷絕關(guān)系,并且要求魯迅出錢贖回自己在老家已經(jīng)抵押出去的田地。要收回田地得上千元,這簡直是獅子大開口,于是被魯迅拒絕了。
即便如此,在離開之時魯迅還是給了他30元的路費(fèi),這在當(dāng)時已經(jīng)足夠他從上海回到廣州了。但是廖立峨不干,又要去了些錢物。在魯迅先生的日記里有記載:“立峨回去,索去錢一百十二,并攫去衣被什器十余件。”這徹底讓先生寒了心,夫妻兩人從此閉口不提此人。
然而,這個厚顏無恥的家伙在得知魯迅又恢復(fù)工作之后,竟然又寫信要求先生資助自己。然而魯迅已經(jīng)不再上當(dāng),直接將他的書信扔進(jìn)火爐中,自此再無來往。
廖立峨好吃懶做,厚顏無恥,只想坐享其成,啃老魯迅。魯迅出于愛才之心,一次次地忍讓包容他。但最終這個不成器的“干兒子”,臨走時還偷走了魯迅的衣服器物等10多件,真是令人想不到。魯迅用筆寫盡了世態(tài)炎涼,人面獸心,卻沒想到自己也遇到了這樣的人。
這就是魯迅夫婦為何不愿意提起這個干兒子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