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為先
贍養老人于情于法
都是子女義不容辭的義務
可是即便如此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
子女間因為贍養老人
對簿公堂的現象依舊屢有發生
訥河市法院通過訴前調解
妥善處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
8月23日,訥河市法院龍河法庭一大早來了兩位當事人,是一位老人和她的二女兒。經了解因為贍養糾紛,老人要起訴她的其他兩個女兒。可是當準備立案的時候,二女兒
竟要將老人“扔”在法庭……
年逾八旬的翟老太年邁多病,無經濟來源,需要悉心照顧,其僅有的承包田每年由三女兒負責經營發包。老人的三個女兒原本商議輪流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但卻因為老人的土地承包費用歸屬問題產生了爭執,于是誰都拒絕贍養老人。二女兒稱要前往醫院檢查,要求三女兒接走老人,三女兒又稱自己家樓層較高、不方便老人上下樓而拒絕,而大女兒更是一句“我不要錢,我也不管”。
8月23日,二女兒帶著老人來到法院,咨詢起訴事宜后就要將老人“扔”在法庭。訥河市法院法官將老人及三個子女一起約至法院,希望通過調解妥善處理該起案件。
法官考慮,如果真的立案,非但不利于解決問題,反而容易激化矛盾,甚至會徹底割裂雙方親情。于是法官組織老人的三位子女開展了一次長達3個小時的調解。法官了解到,翟老太這個家庭以前和睦溫暖,互幫互助,只是后來因為翟老太幾畝地的承包款支配問題,三姐妹反目成仇。調解中,大女兒和二女兒多次提出要離開法院,并揚言“怎么處理都行,我不管了”,場面一度失控。
找到癥結,問題便會迎刃而解。法官抓住這個關鍵矛盾點,從“你養我小,我養你老”,“天和風雨順、地和五谷豐、人和百業旺、家和萬事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道德情理談到贍養老人的法律義務,及不贍養承擔法律后果。雙方當事人從最開始的劍拔弩張,到愿意坐下聊聊,最后達成和解協議,由三女兒撫養母親,其他兩名女兒也幡然悔悟,表示以后要多抽出時間看望母親,讓老人的晚年能夠感受到親情的溫暖。至此,一家人終于冰釋前嫌,重續親情。
來源:訥河市法院
編輯:王鵬、劉書平
END